2009/05/18

银监会提高理财产品发售门槛,新产品发行节奏料延缓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行前需上报监管层,同时收回此前部分下放的权限.分析人士称,此举可能延缓部分创新产品的发行节奏.

路透从一位银行内部人士处确认,通知称,商业银行应最迟在发售理财计划前10日,统一由其法人机构将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负责法人机构监管的银监会监管部门报告.

同时,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最迟应在开始发售理财计划後的5个工作日内,将法人机构理财计划发售授权书以及理财计划的销售文件等材料向当地银监局报告.

据该人士透露,银监会之所以出台此通知,旨在控制前期部分商业银行募集资金後,直接委托给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认为此举给投资人带来过高风险.

他续称,同类型的产品循环推出的,应该不必再次审批.但对于新产品来说,审批可能会延缓产品发行节奏.

此前,银监会高层曾在公开场合明确表示支持传统业务,包括固定收益类理财服务等.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上周末在陆家嘴论坛上明确表示,鉴于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中国银行业应该将重点放在传统的存款、贷款、汇款业务,以及信用卡、国际结算、固定收益类项目为主的理财服务等业务之中.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8年底,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销售额,即总募资金额约为3.7万亿元人民币,而2007年相同统计口径的数据仅为9,000亿元,一年时间增长了约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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