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4

张五常:汤姆逊的金融灾难分析

周小川先生的魄力了不起。最近他一连发表了三篇文章,都有份量,其中一篇——《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提出以一种超主权的货币来作为国际的储备货币,有替代美元之意。(SDR何物有机会再谈;周先生的建议有局部替代美元的间接效果。)话题吵得热闹,要求我分析的读者及机构无数。

我认为周小川的建议有思考、有道理,但我反对。理由简单明确:在今天推出周小川的建议,有不小机会导致美元大跌(原因不浅);如果美元大跌,有不小机会导致中国出现灾难性的发展(原因也不浅)。另一方面,在今天举世皆或大或小出现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对美国经济不利的,地球人类半点好处也没有。

本文发表的时间是公元二○○九年四月三日,地点是香港《信报》。立此存照:我愿意出钱打赌,一博一,周小川的建议如果成功地推出,中国会是天下第一输家。要跟读者博一手,赌一元吧——希望赌不成。

正要为文分析为何我反对周小川的建议,萧满章传来一篇Earl A. Thompson(汤姆逊)三月二十二日于《American Thinker》发表的文章,题为《What President Obama Should Know About Recessions》,是雷曼兄弟事发之后我读到的西方学者分析金融危机最具含金量的了。不一定对——问题太复杂,对或错不容易判断——但有新意,值得大家考虑。

汤姆逊何许人也?经济本科出自我的母校(UCLA),哈佛博士,回到母校任教职。此君就是我提过的一九六六年五月在会议中反对我的佃农理论最激烈的人。后来改变了,认为我对,大赞我的价格理论。大家很熟,当年争论他和我谁是功力较高的经济学者,互不相让,大家终于同意谁的乒乓球胜出谁的经济学问较高。我一连大胜十多局。当时每局二十一分,最后几局他无法过十。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我的经济学问比他高明是那样决定了的(一笑)!

其实我和他之间经济学谁高谁低很难说。我认为他是天才,艾智仁认为他是天才,据说布坎南也认为他是天才。此君的困难是不卖帐,不讨好,不留情面,口不择言。我认为这样的品性有其可爱之处,朋友一般不那样看。他的经济思维往往近于发神经,偶尔妙绝,一律创新!这里我要谈的文章也是新意无处不在,一时间我竟然找不到发神经之处。看来汤姆逊也老了。让我分点说。

(一)汤姆逊认为通胀对目前美国的困境有助。这与我三月二十日发表的《伯南克别无选择》说的差不多。可幸以美国时间算我比他早三天,否则读者可能认为我抄他的。他不可能抄我:此君高傲无比,打死也不会抄。可谓英雄所见略同吧。通胀这方面我说得比他大胆,认为美国联储局不妨定下一个通胀率目标,刻意地把通胀推上去。另一方面,他可能比我乐观,对通胀的控制看得比我容易。

(二)汤姆逊认为联储局去年暑期犯了一项大错:银行存进联储局的储备,联储局给利息。这导致算是银根(monetary base)的储备上升,误导市场以为货币量会上升,其实适得其反!我真的没有听过这一点,实情如何我没有数据,但逻辑上我找不到错处。

(三)汤姆逊指出,去年美国的M1(市场的钞票加支票户口)上升是假现象。这是因为市民见形势不对头,把存在金融机构的资产转到银行去。这也是我没有听过的,也不担保是实情,但也找不到逻辑有错。

(四)这点更重要。汤姆逊指出,虽然银根与 M1皆升,但去年开头十个月,市场的钞票量(即M0)没有升过,有好几个月是下跌了,要到最后两个月才转为急升。我认为这点重要。通常大家对货币量的衡量,是看银根,看M1、M2,甚至M3。美国这次不幸的经验提示,可能最重要是看M0——市场的钞票量。

(五)汤姆逊指出,美国的无数研究得到的结论,是在不景或萧条下,推出凯恩斯学派的刺激消费的财政政策效果甚微,而减税的效果甚大。这是因为财政花钱只能把资源的使用转移(crowding out),此长彼消,得不偿失也。我去年十一月八日发表的《北京出手四万亿的经济分析》的第八点,正好是指出crowding out这一劣着。我当时不反对「四万亿」,是因为(甲)北京投资的是提前及加速既定的项目,与(乙)因为新劳动法导致失业人多,项目赶工可以协助。如果当时读到汤姆逊这篇文章,我会大声疾呼,提出大手减税。我完全没有理由怀疑汤姆逊的减税远胜财政花钱之说,因为这些日子不少很有份量的经济学者对凯恩斯的乘数效应的估计使人心寒。不知北京的朋友能否在今天转軚一下?

汤姆逊没有分析我着重的美国金融制度出错的问题,也没有讨论我这个微观派掌门关心的美国工会与最低工资的问题。他的文章颇长,一半的文字用于申述他对三十年代大萧条的看法,既有新意,也有水平。央行的朋友不要错过这篇文章。

我老了,汤姆逊不可能不跟着我老起来。昔日的学术争议吵到乒乓球桌上去,今天给我温馨的回忆。四十多年过去,昔日在经济话题上是分歧的多,同意的少,但今天读汤姆逊,思故人,我不由得感到在学问的进取上,他可能胜于我。他是个纯真的学者,不断地追求,我也是。你追我追,四十多年后大家相比一下,不是很有意思吗?

话得说回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道在文章的最后汤姆逊建议奥巴马总统做什么?他建议奥巴马立刻炒伯南克鱿鱼!因为上述,汤姆逊认为伯南克犯错,罪不可赦!我曾经大赞伯南克,虽然在三月十七发表的《无锚货币与金融之灾》一文内,我指出伯南克二○○六年二月接掌联储后犯错。但我也指出,雷曼兄弟出事后我看不到伯南克有半步差池。汤姆逊也没有指出伯氏在这后期犯错,也显然认为最近联储大手购入美国债券的决定——即大手增加货币量的决定——是对的。跟我一样,他也看到美国的经济出现了一丝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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