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方案正式面世 中国全民将有基本医保
继前天推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后,中国官方昨天又出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标志着备受瞩目的中国新医改方案在历经三年、数易其稿之后终于正式面世。
按照新医改方案,中国今后三年将加快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官方将鼓励民营医院发展,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方案提出,在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 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从2009年到2011年,各级政府需要对医改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亿元。
官方学者解释说,8500亿元的开支将主要用于建设覆盖全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其中,政府每年给予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 医保的补贴为1200亿元,每年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支出50亿元,每年用于困难企业职工和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补贴50亿元,以上三项加起来,政府于医保的开支每年至少需要1300亿元。同时,今后三年政府每年要为各种医疗卫生机构投入1300亿元,其中将重点支持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建设,估计县以下农村卫生医疗机构建设每年要投入720亿元。
可异地就医结算
方案规定,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同时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学者认为,这些措施将解决目前众多异地养老人员的药费报销难问题,提高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国家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学者认为,这一措施将有助于改变目前医院普遍存在的药价虚高、“以药养医”的局面。
官方将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同时支持2万9000多个乡镇卫生院的建设。
从2009年开始,官方将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官方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认为,新医改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中国医疗卫生事业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也是新医改方案的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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