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3

商务部下放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审批权限

中国商务部周四发布的文件称,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亿美元及以下投资性公司,由投资性公司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不再由商务部直接审批.

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刊登的文件称,投资性公司的投资范围不得涉及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及宏观调控行业.投资范围如涉及外商投资专项规定的允许类行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征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中国正在面临外资下降的局面.1月实际外商直接投资(FDI)金额为75.41亿美元,同比下降32.6%.中国官方设定全年FDI目标为924亿美元.

文件称,投资性公司投资的企业,或与其他投资者联合投资的企业,如外方的外汇投资比例不低于所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5%,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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